按照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襄阳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以钱养事”人员3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1.学生资助综合管理岗1名。主要从事在校学生的资助申请审核、资金发放监管、资助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
1.学生资助审核监督岗1名。主要从事数据初审、信息比对、异常数据核查等工作。
2.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培训岗1名。主要从事负责开展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开展面向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业务培训工作。
岗位及专业要求如下: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年满18周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1.本次招聘人员工资按照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执行,参考襄阳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2.工作地点:襄城区青山路。
五、招聘程序及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入职手续办理。
(一)发布公告
招聘过程中关键信息将在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告。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服从调剂。请应聘者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将完整的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2025年7月31日17:00。
3.网络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794857@qq.com。
4.现场报名地址: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芙蓉路写字楼一楼大厅)。
5.咨询电话:15587750730伍主管、15507270027高经理。
6.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word版;
(2)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襄阳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事项在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设置1:3开面比例。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报考岗位的专业素质。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体检按机构常规入职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在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派遣合同年限起步为2年。
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因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环节除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外,特殊情况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顺畅。
(2)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考核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面试的培训班,本次招聘的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在招聘工作中,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本公告所列内容由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襄阳市毓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